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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的现状分析及改进策略

时间:2019/8/20 15:06:28  点击:576


       

内容摘要:伴随改革不断深入,作为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政策举措,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从最初的被动改革正向主动改革转变,政府由过去的主要主导部门正向拥有一定责权利部门转变;政府具体向学校下放一定的人财务管理权限,学校办学自主权有所扩大;学校评价由单一评价向社会多元评价方向转变。政府、学校和社会之间关系正得以重建,为实现教育治理现代化奠定了较好的实践基础。

关键词:教育管办评分离;现代学校制度;社会参与;去行政化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包金玲(1966- ),女,内蒙古通辽人,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副研究员,主要从事教育行政管理研究,北京 102617

  内容提要:伴随改革不断深入,作为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政策举措,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从最初的被动改革正向主动改革转变,政府由过去的主要主导部门正向拥有一定责权利部门转变;政府具体向学校下放一定的人财务管理权限,学校办学自主权有所扩大;学校评价由单一评价向社会多元评价方向转变。政府、学校和社会之间关系正得以重建,为实现教育治理现代化奠定了较好的实践基础。

  关 键 词:教育管办评分离 现代学校制度 社会参与 去行政化

  标题注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青年课题“‘县城学校大型化’调查研究”(CGA120128)。

  中图分类号:G5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5485(2018)11-0033-06

  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是当前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事关国家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全局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改革,是全面推进政府管理职能转变和激发学校办学活力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作为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政策举措,是否按政策最初设定的目标迈进,有必要依据该项政策的执行情况,不断进行政策的调整和改进,这是教育行政管理改革所特有的规律。基于这一规律,笔者围绕“关于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的基本情况”,于2015年、2016年和2018年,分别面向85位、77位和66位全国地市教育局长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表明,伴随改革的深入,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从最初的被动改革正向主动改革转变,政府由过去的主要主导部门正向拥有一定责权利部门转变;政府具体向学校下放一定的人财务管理权限,学校办学自主权有所扩大;学校评价由单一评价向社会多元评价方向转变。原有的政府、学校和社会关系正在被打破,三者间新型关系正在重建,为实现教育治理现代化奠定了较好的实践基础。

  一、改革现状

  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着手破解体制机制弊端,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尽量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已成为当前地方政府的普遍共识。调研表明,不少地区从不同层面、不同程度主动探索推进管办评分离改革。

  (一)教育行政部门由过去的主要主导部门正向拥有一定责权利部门转变

  简政放权、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作为体制改革的主要策略,一直以来是我国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热点难点问题。调研表明,经过40年的努力,一些地区通过简政放权,探索学校办学自主权,逐步由过去的主要主导部门向拥有一定责权利部门转变。具体通过实行清单式管理、减少行政过多干预学校行为和具体向学校下放人财务管理权限等实际举措推进。

  1.推行清单式管理,教育行政管理趋于规范化

  清单式管理与服务,“其实质是对政府行为的规范与约束,有利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也有利于推进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依法公平提供公共服务,是政府的‘自我革命’”[1]。近年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清单式管理作为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的重点具体加以实施。

本文发表于前卫

。调研表明,在实行清单式管理的地区中,主要制定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呈现出常态化。“广义的权力清单,是指有权力的组织,根据一定的分类标准,把掌握权力的公权力组织的权力进行归纳、整理,形成一个结构合理、条理明确的权力体系并对外公布。”[2]实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方式,明确每项权力和责任的规范运行流程,并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加强了对行使权力过程的指导和监督,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教育管理的规范性。调研表明,认为所在地区已经制定了权力清单的局长,2016年占80.36%,2018年则占到了92.31%。认为制定了责任清单的局长,2016年占71.43%,2018年占到了73.08%。相比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而言,向学校下放管理权限清单的制定则相对缓慢一些,不过仍有逐年增强的趋势。认为所在地区制定了向学校下放管理权限清单的局长,2016年占48.21%,2018年则占到了51.92%。

  2.精简会议、文件、评比和检查等,减少行政过多干预学校行为

  行政过多干预学校的表现多种多样,尤以各种会议、文件、评比、检查最为突出。因此,在坚持统一性的前提下,不少地区主动减负,尽量合并或取消会议、文件、评比、检查等,减少行政过多干预学校行为。调研表明,大部分地区通过采取精简会议、文件、评比和检查等,以减少面向学校的不必要的过多行政干预。认为所在地区开始精简会议等行政行为的局长,2015年占87.24%,2016年占58.93%,2018年占75.00%。同制度化、组织化相比,对与行为和作用相关事项的把握更加困难。减少行政过多干预学校行为不仅涉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还要涉及各个与教育相关的政府横向部门。虽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减少了会议等过多行政行为,但却无法避免来自其他横向部门的会议、文件、评比和检查等过多行政行为。因此,有近一半的被调查对象认为,当前虽然精简了会议等行政行为但效果却一般,学校负担重的现象还没有得到根本性转变。另外,2016年,还有占5.36%的教育局长认为所在地区非但没有精简反而增大了会议等行政过多干预学校的行为,这反映出组织行为的改革具有反复性、复杂性特点,具体见表1。


本文由: 前卫杂志社编辑部整理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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